汾西县来并男子曹某晚上与朋友在酒吧消遣后,“热情”地送一名女性朋友回家,然后借酒劲儿强行与对方发生了性关系。近日,曹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小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5岁的男子曹某暂住我市小店区,曾在我市一家公司当过销售员。去年5月份,曹某经朋友刘某介绍认识了女青年小张,两人一起吃过饭,但平时没有联系。今年1月29日上午,刘某给曹某打电话说,他和女朋友正在小张家里聚会,请曹某也过去吃午饭。当时正处于春节假期,几人在小张家边吃边聊喝了一瓶白酒。当晚8时许,4人又到亲贤北街一家酒吧喝酒娱乐,一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多才结束。随后,曹某主动提出打车送小张回家。
两人打车回到小张居住的小区后,曹某又以安全为由提出送小张上楼,小张感觉曹某挺老实,便没有拒绝。上楼后,曹某又说要看着小张睡着了再走,并强行进入小张家。随后,曹某提出非分要求并开始动手动脚,小张明确拒绝,不断挣扎并借口上厕所躲进卫生间。曹某酒劲儿大发,强行踹开卫生间房门,掐住脖子将小张拉进卧室,采取殴打威胁手段强奸了小张。曹某入睡后,小张赶紧去找男朋友,并在男友帮助下报了警,还在熟睡中的曹某当即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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