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广东水漫大街,市民需要的是不用担心会触电身亡

地方资讯新京报2018-06-1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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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想要的,无非是在大雨天不得不出门奔忙于生计时,无需担心在水漫大街上是否会有去无回。而这是地方政府理应创造的生存环境。

对于上周发生在广东的暴雨,备受网民关心的是几个路人触电身亡事件。截至昨日,媒体曝光的已有广州、佛山、肇庆的几起涉水触电身亡案例。他们中有的已被“官方”确证死于触电,如中新网报道,6月8日,有一对母女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花园购物广场正门公交站不幸触电身亡。接报后,当地公安、医疗、供电、消防和交通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切断附近电源,将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母女俩均死亡。

大雨年年有,人祸不能因此忽视不追究

大雨年年有,强降水是一个季节性的气候现象,这无法避免。但行人因为涉水触电身亡,是否还受人为因素影响?

就像如果地震造成了严重伤亡,绝不能因为这是一场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就忽视抗震性能不达标的豆腐渣工程。

同理,该来的大雨自然拦不住,但是这降下的雨水是否就一定没有机会及时排掉、积水中的公共电力设施是否就没有机会避免漏电伤人乃至杀人,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人为可控的范畴,也是理应追查的方向。

春夏时节,广东的大雨司空见惯,每年这个时节总要来上几轮密集洗礼。这本应锻炼出一批在应对强降水上经验丰富、沉着老到的城市与公共管理团队。

然而多少年过去了,人们对于积水的街道、没顶的桥洞、不堪重负的城市排水系统早已见怪不怪,甚至已经失去了最初大声疾呼市政管理建设应检讨问责、奋起改进的激情。这且不论,因为要让一座城市不再内涝,的确耗时耗力,民众也需要对政府的努力有足够耐心。

但此轮暴雨在不同城市致使多名行人在涉水后触电身亡,这的确不得不让人深思。与此之时,科普防电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有追问和反思。

城市电力设施应有相应“防水”措施

公共场所的电力设施安装配置,是否应有相应行业规范与标准?尤其是对于南方一类城市的标准和规范应该更严格,更高?比如,但凡漏电就该跳闸,这是漏电保护器应运行的基本动作。

按照以往经验看,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漏电致伤致死事故都与不合规范、不达标的安装或维护有关。此轮发生在广东的这几起涉水触电身亡案是否与此有关?

按常理说,像广东这样常年免不了遭雨水侵袭的地域,尤其是低洼地段应尽量避免安装相关电器设备,实在要安装也应该设计在难以被淹的高度,更保险的做法是再外加相应的防水设备。这在北方的一些城市都已经有所注意和防范,何况南方多雨城市。因为对于电力公司来说,这是基本的应对预案。

当然,更高效的政府管理水平还应是,电力应与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类似暴雨或可能导致电路漏电现象的灾害时,电力部门就有针对性地对相应区域进行电力关闸。

天灾是天灾,人祸是人祸,相应的责任不该因灾害而模糊,淡化。因为民众想要的,无非是在大雨天不得不出门奔忙于生计时,无需担心在水漫大街上是否会有去无回。而这是地方政府理应创造的生存环境。

[责任编辑:my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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