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雄三导弹误射案宣判 3官兵判1年2月至2年徒刑

港澳台资讯中国台湾网2017-09-3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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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导弹误射案,造成1死3伤。(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资料照)

台湾海军金江舰去年7月1日在高雄左营基地实施甲级操演测考前,导弹中士高嘉骏违规独自操作雄三导弹射击系统,误将一枚导弹击发,射中在澎湖海域作业渔船翔利升号,造成船长黄文忠死亡,3名船员受伤,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地检署侦办近两个月,依“业务过失致死、废弛职务罪嫌”等起诉导弹中士高嘉骏等3名官兵,高雄地院历时1年审理,今(30日)上午宣判。

根据宣判,中尉兵器长许博为(26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2月,射控士官长陈铭修(35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2年,导弹中士高嘉骏(34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6月。

检方当时认定,舰长林伯泽因离舰参加公务会议,获不起诉。检方认定全案过失意外,并没有任何阴谋或不法动机。

雄风三型导弹击中翔利升号渔船酿成1死3伤,因涉及防务机密,高雄地检署2016年8月29日侦结起诉,仅就起诉书摘要部分内容为新闻稿说明,起诉书不对外公开。高雄地院审理,也因涉及防务机密,不公开审判。

雄三导弹误射案发生在2016年7月1日,金江舰准备实施甲级操演测考,上午6点,射控士官长陈铭修指示赖姓下士向中尉兵器长许博为领取4支火线安全接头,陈明知舰上只配备2具防止导弹发射的测试训练仿真器(俗称TTS),仅将2支火线接在1、2号导弹的TTS上,另2支火线竟直接接到3、4号导弹,导致3、4号导弹没有阻飞机制。

检方发现,陈铭修与导弹中士高嘉骏为测试导弹回路状态,一开始就选择作战模式检测,其间导弹控制台上TTS面板一度出现异状,两人排除故障重新测试,确认导弹回路正常,可完成选弹、发射程序后,陈随即离开战情室5至7分钟,向副舰长报告进度并喝水。

上午8点14分,高嘉骏求好心切想再演练一次,违规在无长官督导下,独自操作导弹操控系统,但他未注意到系统仍处作战模式、火线尚未卸下,一时误选“双发模式”,同时击发1、3号导弹,1号导弹被TTS阻飞,但没TTS阻挡的3号导弹顺利升空。

导弹原设定攻击目标澎湖海域,发射后寻标器选中在该海域作业渔船翔利升号,渔船船身非金属制不够坚硬,导弹无法引爆,贯穿驾驶舱,船长黄文忠死亡,3名船员受伤,雄三导弹落海损坏。

船长黄文忠家属向台湾海军司令部请求台当局赔偿,双方经协议去年11月台当局行政管理机构核定赔偿黄遗眷3484万元新台币。(完)

[责任编辑:互动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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