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丁晟 通讯员 浦研)小赵和小周两人在南京浦口某小区合租了一间房子,因为性格不合,同一屋檐下的两个女生常常发生口角之争。在一次争吵后,双方男友都赶往出租屋调解,没想到他们非但没有缓和两个女生之间的矛盾,反而把口角之争升级成了动手打人的事件。
2016年6月的一个晚上,小赵和小周又因为一些琐事吵了起来,听说女友被舍友欺负了,小赵的男友李某赶忙赶到该小区。刚到合租房,李某就与小周男友阳某等人撞了个正着。
两个女孩之间的矛盾成了双方男友之间的协商,李某和阳某自然都是维护着自己的女友。还没说上几句,双方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双方也都不同程度受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后双方曾在警方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由小周的男友阳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2500元。但事后阳某却反悔了,一直不愿意支付这笔钱。李某多次索要未果,只得将阳某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阳某认为李某实际上并没有产生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应的损失,所以自己不愿意按照当初的协议履行。
法院认为,既然双方都已自愿接受派出所以调节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阳某就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浦口法院判决阳某按协议规定支付李某相应的费用,如果延期未给,阳某还要支付相应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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