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玩耍中因疏忽过失导致意外伤害的事件屡屡发生,在“追责”的同时,监护人也要审视自己是否存在过错。金坛张女士的女儿在美甲店内玩耍时,不慎撞上玻璃门,被缝了100多针。近日,在金坛法院的调解下,店主一次性赔偿了1.5万元。
2016年3月,张女士带着8岁的女儿到美甲店做指甲护理,一方面可以安心做护理,另一方面也可以照顾女儿。张女士在做护理时,一位店员7岁的弟弟也在店里玩耍,两个孩子很快就熟悉起来,在店里玩了一会儿后,想去店外玩耍,不料,张女士女儿出门时不小心撞上店里的玻璃门,玻璃碎渣扎伤了她的头部、眼角和手臂。张女士慌忙将女儿送到医院治疗,最终,女儿被缝了100多针,身体上留下多处伤痕。
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张女士将店主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用。张女士认为,美甲店是公众场所,店主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才导致女儿受伤。
承办法官在处理该案时,经过多次调解,张女士终于意识到自己也未尽到监护职责,最终同意店主共计赔偿15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法官表示,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父母在看管小孩时,一定要尽到监护职责,切不可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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