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亚)1月4日下午,云龙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三环东路附近巡逻,一路巡查到徐州汽车南站附近,此时一位五六十岁的中年妇女骑行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被民警拦下,被查后民警在这名妇女的三轮车座椅下面发现了30万现金。
当天下午2点多,这名妇女驾驶三轮车从淮海食品城内出来,一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在汽车南站附近被民警拦下。依照法律规定,驾驶人存在无证无保险驾驶车辆,并且沿快车道违法驾车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扣押所驾车辆。
民警对女子依法进行告知后,这名女子对自己的车子被没收表现得十分抗拒,不过她表示自己是在食品城做生意的,需要这辆车子拉货,不能让民警把车带走。发现民警没有同意,女子再次改口称让其办完事情后将车辆给送过来。
女子的举动让民警十分疑惑,她似乎不是因为怕车辆被扣而是另有目的。经过民警的盘问,她终于说出实情,原来其在电动三轮车底座下放了30万元现金,准备到银行去存款。如果民警把车扣走,那么她带的钱便会有坏人盯上自己。
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执勤民警亲自护送这名妇女到银行存款后,同时依法扣留了电动三轮车。云龙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陈浩表示,食品城附近做生意的人很多,在园区内用电动车代替劳力拉货必不可少,但不能违法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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