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号下午3时许,徐州丰县交警在254省道检查站对一辆厢式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货车车厢内竟然拉了55只大型液化气钢瓶。看到民警,驾驶员显得很紧张。
民警发现,这辆厢式小货车虽然属于危险品运输车,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厢式货车是禁止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的。检查中,民警还发现,车上所载的钢瓶大部分锈迹斑斑,疑超期使用。
民警随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找来专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对车上的钢瓶进行暂扣,并对这些钢瓶进一步检查,发现55只不符合规定的液化气钢瓶中,共有28只超期使用,其中3只是已经报废的钢瓶。
目前,这批钢瓶已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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