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新娘"骗6万多元逃跑两年 现从外地监狱押回

江苏要闻扬子晚报2018-01-0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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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8日讯(通讯员 王怀玉 记者 陈咏)8日,高邮警方通报,发生在两年多前的一起骗婚案被办结。两年多前的“逃跑新娘”一直没有消息,近日在南通女子监狱“现身”。目前,该女子已被高邮警方押回重审。至此,该起涉及金额达6万多元的骗婚案中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2015年8月17日,高邮市某镇居民唐某报案称,其被人以结婚要彩礼为由骗走现金63000元。经工作,高邮警方先后抓获介绍人蔡某、刘某,但与唐某谈对象、名叫“杨兰”的女子却逃之夭夭。近日,高邮警方经过大量工作发现,正在南通市女子监狱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就是本案嫌疑人“杨兰”,遂将其押回重审。

经查,2015年7月,媒人蔡某(已判决)为了取得“被介绍人”的信任,伙同高邮当地老汉刘某(已判决),共同寻找高邮当地适婚青年,受害人唐某成了他们的目标。受害人唐某眼看就要30岁,但女朋友还没有,本人和家人都特别着急。一听有人介绍对象,唐某立马随媒人蔡某乘火车到贵州贵阳去“相亲”。辗转到了目的地,见到一名叫“杨兰”的女孩,双方见面后,唐某很满意,“杨兰”也表示满意。经与“杨兰”父母讨价还价,当场确定61800元的彩礼金,并给了“杨兰”1200元的红包。付款后第二天,唐某将“杨兰”带回高邮。

2015年8月5日上午,唐某和“杨兰”一起在高邮世贸广场游玩时,“杨兰”乘唐某上厕所之际溜走。到案后的“杨兰”即姚某某交待,之所以冒用“杨兰”这个身份,是怕被公安机关打击。但法网恢恢,再怎么“金蝉脱壳”都难逃法律制裁。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已被移诉至高邮市检察院。

警方提醒,当前农村中不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不少人认为花点钱买个媳妇不是什么违法的事,也容易被本地“媒人”的承诺迷惑。所以,对主动上门介绍的“亲事”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人财两空。

[责任编辑:完善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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