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籍一男子酒后驾驶大货车 吊销驾照又禁考5年

江苏要闻扬子晚报2018-01-11 16:19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山东籍一男子酒后驾驶大货车 吊销驾照又禁考5年

扬子晚报网1月11日讯,37岁的山东籍男子刘某是一名货车司机,然而几瓶酒却改变了他的人生,因涉嫌酒后驾驶营运货车,昨日,刘某被盐城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交警查获,不仅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和5000元的罚款,还被警方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山东籍一男子酒后驾驶大货车 吊销驾照又禁考5年

据了解,元月10日晚,盐城高速二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在射阳收费站设置检查站点。20时10分左右,刘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停在匝道口停车。

这一可疑的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方实华和董磊的注意,于是他们立即上前去检查。经对驾驶员刘某呼气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为72毫克/100毫升,涉嫌酒驾营运货车。

经询问,驾驶员刘某驾驶的货车从山东出发,是去射阳送货。在副驾驶李某开车期间,刘某吃了菜还喝了三两白酒。由于李某不熟悉,在收费站过磅时就换回刘某开车了。

一直到射阳收费站时,他们看见民警检查,双方就停在匝道口互换了座位,原以为这样可以蒙混过关,谁知,他们的小动作已被执勤民警发现。

在被问到,明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为什么还要冒险?刘某说,想要给车老板省点过路费,侥幸地觉得这么晚,天又这么冷,高速上不会有交警检查的,就冒险驾车过磅了。

盐城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今日沭阳]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