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硕士受国外订单诱惑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7-01-1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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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朱鲸润)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利益的诱惑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一名化工硕士竟入歧途。

据了解,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安机关在江阴市某乡镇一工厂的偏僻角落里查获并当场扣押了大量盐酸、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以及一些其他化工原料,其中仅盐酸就有 500 多公斤,在现场还发现了大量疑似新型精神药品的晶体、母液和制作容器。

现场抓获的男子邬某某是江阴人。到案后,邬某某称自己是受人之托,收取加工费,幕后的老板另有其人。不久,幕后老板谢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的拥有高学历的谢某某竟然称以为自己做这些事不犯法。

据了解,谢某某是山东人,32 岁,从某名牌大学化工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在上海注册了一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医药研发工作。一个偶然机会,谢某某接到一个国外订单,客户要购买大量在中国还未列入管制的精神活性物质,这类物质可以对人体产生麻醉、兴奋作用。谢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邬某某,2015 年 11 月,谢某某专程赶到江阴与邬某某见面,两人商量好所有的化学原料由谢某某购买后直接发给邬某某,邬某某收货后负责生产这些精神类物质。

学化学专业的谢某某知道,生产精神活性物质需要用到甲苯酸等易制毒化学品,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此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而谢某某的公司并没有购买和运输这些化学品的资质。

谢某某想办法通过同业圈子结识了张某某,但张某某的公司只有购买使用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资质,虽然意识到卖给谢某某此类化学品是违法的,但是在高额利益的诱惑下,张某某仍通过物流从上海直接发货给江阴的收货人邬某某。截至案发,谢某某和张某某的银行交易资金来往有 10 多万元。

2016 年 10 月,邬某某被江阴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谢某某和张某某被江阴市检察院以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批准逮捕。日前,三人被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我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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