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交警截获一车“流动炸弹” 竟混运乙炔和氧气

江苏要闻扬子晚报2018-01-14 08:16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扬州交警截获一车“流动炸弹” 竟混运乙炔和氧气

图为被查获的混装运输乙炔和氧气的货车。后功 摄

扬子晚报网1月13日讯(通讯员 后功 记者 陈咏)13日,扬州交警支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截获一辆混装运输乙炔和氧气的货车。警方称,如此混装运输,一旦两种气体钢瓶发生碰撞,极易引起爆炸。警方及时处置,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10时许,扬州交警支队五大队扬子江卡口民警贾海荣和辅警魏志民、马志东,驾驶警车在瘦西湖路友塘岗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普通货车运送危险物品,其车尾部没有任何危险品运输相关标识,遂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为轻型普通货车,车上装载的是乙炔气体和氧气,车上仅驾驶员一人,没有押运员。驾驶员孟某交侍,这批危险品是为某建筑工地运输的,该车没有危险品营运资格,他自己也没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警方介绍,危险品必须由具有营运资格的运输车辆运输,驾驶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书,随车应有押运员,三者缺一不可。该货车上装载的乙炔气体和氧气根本不能混装运输,必须由专业的危险品车辆分开运输;如果混装运输,一旦两种气体钢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极易引起爆炸。

目前,该车已经依法移交属地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心之泪雨]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