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查获的混装运输乙炔和氧气的货车。后功 摄
扬子晚报网1月13日讯(通讯员 后功 记者 陈咏)13日,扬州交警支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截获一辆混装运输乙炔和氧气的货车。警方称,如此混装运输,一旦两种气体钢瓶发生碰撞,极易引起爆炸。警方及时处置,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10时许,扬州交警支队五大队扬子江卡口民警贾海荣和辅警魏志民、马志东,驾驶警车在瘦西湖路友塘岗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普通货车运送危险物品,其车尾部没有任何危险品运输相关标识,遂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为轻型普通货车,车上装载的是乙炔气体和氧气,车上仅驾驶员一人,没有押运员。驾驶员孟某交侍,这批危险品是为某建筑工地运输的,该车没有危险品营运资格,他自己也没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警方介绍,危险品必须由具有营运资格的运输车辆运输,驾驶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书,随车应有押运员,三者缺一不可。该货车上装载的乙炔气体和氧气根本不能混装运输,必须由专业的危险品车辆分开运输;如果混装运输,一旦两种气体钢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极易引起爆炸。
目前,该车已经依法移交属地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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