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女子与装潢公司存争议 致婚房装修延误婚期被耽搁

江苏要闻常州日报2017-01-16 13:42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本报讯 近日,钟楼北港某小区业主周女士气冲冲来到北港司法所求助。调解员耐心协调,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合同纠纷。

周女士在青枫公园周边购置了两套别墅,打算装修好后作为女儿婚房。2015年5月,她与本地一家建筑装潢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当年12月1日前,但至今未能装修完工,女儿的婚期因此延误。周女士于是向装修公司发函要求确定工程量、洽商相关结算事宜并解除前期签订的施工合同,再另行找人装修。然而,该装修公司不仅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带人到别墅捣乱,阻挠他人施工。

该装潢公司称,施工并非总承包的形式,因供材够不上、主人自行安排施工、安装项目未及时完成等多种原因,才导致施工无法按正常进度开展。同时,周女士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应付工程款,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无效的。

双方在装修进度、工程量及结算工程款事宜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多次协商未果,周女士只能到司法所寻求帮助,进行调解。

调解员一方面与装修公司负责人耐心沟通,请他们将心比心,毕竟女儿结婚是大事,周女士心急是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也请周女士以顺利赶上施工进度为重,退一步海阔天空。

装潢公司要求周女士支付尾款17万元,周女士却只愿支付10万元。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周女士支付装修公司13.5万元装修工程尾款,并解除之前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周女士长舒一口气,终于可以找其他装修公司,抓紧时间赶进度了。

北港司法所建议:市民准备装修房子时,一定要找有资质有口碑的大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对合同约定要更加详细,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发生类似纠纷。

(庄奕 徐贞)

[责任编辑:爱你]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