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陈某在南京某高校干了 9 年的财务会计,工作期间陆续贪污公款 31 次,共 588 万余元。被发现后,他很快就把赃款全数上交。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之前贪污来的钱,全被他存在了家人银行账户里,分文未动。2018 年 1 月 16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陈某表示认罪认罚。
2007 年,陈某在某高校财务中心干起了会计,无论是交付工程款项还是发放伙食费都由他负责。2008 年 1 月,学校要改建教学楼,他仔细算了算,上面拨下来的预付款在交完工程款后还多出了个十余万。没能抵挡住金钱诱惑的他,将这多出来的公款转了出去。
过了一段时间,陈某发现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公款被挪。利欲熏心的他,胆子越来越大。从此以后,大到工程款项、学校分房,小到教职工工资、校区内水电费,只要是他经手的公款,总会被他挪出数万到数十万元。截止 2016 年,陈某陆续贪污公款 31 次,共计 588 万余元。
2017 年中旬,他的行为被学校发现,校方人员调查清楚后移交给了检察机关。陈某在被调查期间,认罪认罚,除了太久远记不清的,他基本交代了全部贪污的过程,并将所有赃款上交。
2018 年1 月16 日,此案第一次开庭,今年 55 岁的陈某在庭审时认可所有公诉人提交的犯罪证据。公诉人认为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巨额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念及他在调查期间能主动坦白全部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判罚。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为何陈某能如此迅速,将赃款全额上交呢?现代快报记者在庭审结束后询问了他的辩护律师。原来,陈某每次贪污后,都会把钱几次周转,最后存入其家人的银行账号,9 年来没花一分。所以被发现后他很快就将赃款全部上交,再由检查机关清点后还给学校。辩护律师表示:" 像这样贪污公款却全存起来不敢花的,十分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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