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潘伟法官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公开进行了一场真实的庭审。
当天原告南京某高校毕业生李某与被告南京市某区人社局就李某申请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给付一案展开激烈的答辩。通过双方举证、质证、答辩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该案合议庭在充分分析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及现场答辩的基础上,认为被告虽然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将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位,但有正当事由,符合《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不构成违法,当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在庭审结束之后,合议庭成员叫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该人社局应诉领导也表示会尽快帮助原告办好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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