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方是 88 岁的老爷爷、一方是 85 岁的老奶奶,这对再婚 14 年的耄耋老人因感情不和,且经常为经济问题产生纠纷,老奶奶要离婚,并提出索要 " 精神损害赔偿 "5 万元。
老奶奶王某与老爷爷吕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 2003 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结婚前各自子女均已成家。婚后夫妻关系尚可。近年来,双方常为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并伴随争吵,致夫妻感情逐步淡薄。2017 年 10 月,王某摔倒致手臂骨折住院,出院后便直接前住女儿家居住,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吕某离婚,并要求吕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5 万元。
庭审中,吕某同意离婚。虎丘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再婚后存在隔阂、不完全信任而未能培养起夫妻感情,并为经济问题起争执,致夫妻关系恶化。现吕某也同意离婚,故王某离婚之诉讼请求,应予准许。关于王某提出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5 万元问题,因双方在共同生活中被告并无过错,故不予支持。但由于王某刚出院身体尚在恢复之中,需要静养,更需要营养及帮助、照料,且王某又无固定住处,目前确实生活困难,故吕某应依法给予适当帮助。
最终虎丘法院酌定离婚后吕某补偿王某 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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