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两名外地女子(舅妈和外甥女)来南京找工作,后被强奸杀害抛尸荒野,时隔至今,由于警方运用DNA等技术梳理检验陈年命案,经数据比对发现系嫌犯杜某作案。
但嫌疑人到案后,由于无法确认死者身份,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锁链,一度存疑难诉。不诉,凶手将继续逍遥法外;但要诉的话,又如何证明被害人身份,并串联成完整证据链?
“我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昨天上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办案检察官聂广来向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披露了案件始末真相,并说这一句话是被害人姜某儿子所说,也是他的心声。
招摘菜工起色心,酒后强奸杀人抛尸
1999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四),被害人姜某(女,时年37岁)带着初中文化的外甥女翟某(女,时年年17岁)从安徽芜湖到南京中华门扫帚巷劳务市场找工作。而当时在江宁开饭店的杜胜华因店里缺人手来寻摘菜工,找到了姜某,应姜某要求捎带了外甥女同去店里帮忙。到了江宁杜的店里,杜拿出过年剩菜招待姜某和翟某吃便饭。席间杜某喝了点酒,随后动了色心,于是支开姜某去买菜,乘机强奸了17岁的翟某。哪知这一幕被很快回来的姜某看到,惊呼之后夺门而去。杜一看慌了,顺手拿了一把羊角锤对着姜某头上猛击致死。从房间里出来的外甥女翟某一看舅妈倒在血泊中,尖叫一声。见状,杜某又以手臂扼住翟某的脖子,直到她没了气息。
翟某和姜某死亡后,杜某借口运货向朋友借了辆车,然后将两具尸体分别抛在江宁和栖霞的一处公路旁。为防止血滴下来,在运尸前,杜某分别用塑料袋裹住了两尸头部。直到归案后,杜也说不清二人来历,只知道小女孩说的是普通话,而姜某的口音则是安徽或苏北一带。据检方透露,南京警方是在浦口的一处公交站台将杜某抓获归案的。刚到案时,杜某并不承认自己杀人的事实,直到第6次审讯才慢慢供认。
两女子被杀,凶手到案后虽供述却证据不足
据检察官聂广来透露,1999年正月初五一早,有群众报警称在江宁一公路旁发现一具女尸。随后不久,又有群众报警称在仙鹤门附近一公路旁发现一具女尸。经现场勘察,警方认为凶手可能为同一人,随后,该案被并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其中一名年轻死者生前有被强奸过的痕迹。然而,由于遗留线索太少,两名死者的身份无法确定,此案一直悬而未破。直到2015年1月,警方运用DNA技术清理全市陈年命案时发现,年轻死者体内的一份DNA样片与本市一杜姓男子相吻合。随后,杜某被抓获归案。可是,该案在移送检察院时,检方却发现,死者身份成迷,作案工具也找不到。为寻找相关证据,公安机关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大量侦查取证工作,但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据聂广来介绍,在这类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身份、作案工具及原始案发现场都是极其重要的证据。可该案中,这三项证据无一具备。也就是说,即使嫌犯杜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他一旦翻供,将没有其它证据加以佐证,执法部门可能会陷入被动。聂检察官称,虽然17岁的被害人翟某体内的DNA样片与杜某的DNA相吻合,若排除杜某自己承认犯罪事实,这一证据并不能判定杜某对死者实施了强奸或是自愿性行为。办案人员走访还发现,此前在杜某饭店内干过活的女性服务员,基本都曾与他有过不正当男女关系。不仅如此,作案工具至今都未找到,而所谓的“案发第一现场”也因经年无法考证,当年的案发现场如今已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门面,而且该门面几易其主,经多次装修,早已“物非人非”。
因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南京检方检委会经研究认为,此案因证据存疑不符合起诉标准。
借助央视寻亲栏目,18年命案得以沉冤
“别瞎折腾了,宁可放纵,也不能错杀。”面对一些劝说者,天性“认死理”的检察官聂广来认为,两人被杀是事实,DNA样片也直指杜某,若不起诉,难不成让凶手逍遥法外?而死者又如何安息?死者家属又如何心安入睡?于是他决定从寻找两名死者的身份下手,那段时间他特别关注失踪人口的相关报道,看到中央电视台一档寻亲栏目,发现很多失踪十几年二十几年的人都能通过节目找到亲人,于是他也决定一试,为两名死者寻亲。
去年3月下旬,聂检察官与南京警方刑侦办案人员带着两名死者的DNA数据到公安部,找到打拐办副巡视员陈世渠,请求帮助联系到该栏目,通过对后台技术支持公司登记的20万失踪人口展开模糊检索,设定关键字江苏、安徽、河南、浙江,年龄15到50岁,时间1999年,从460条疑似线索中终于成功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线索:翟某于1999年2月15日左右随舅母去南京打工,后来失去联系。得知该线索后,聂广来立即联系了翟某的哥哥,得知其舅母也失踪了。
因为情况基本吻合,当天,公安机关就派人到安徽芜湖进行了采血,最终确认两名死者正是殁年37岁的姜某及殁年17岁的翟某。
由于确认了死者身份,且存有5份血迹检验报告书,分别交代清楚了重要作案工具之一的塑料袋内外的血迹DNA数据,证明了嫌犯在扼住小女孩颈部的时候,小女孩嘴角流血,在塑料袋内侧有小女孩的血,而塑料袋外侧的血迹检验出DNA是小女孩舅妈姜某的血,由此判定,嫌犯先杀害了姜某,之后又杀害了翟某,在用塑料袋包裹翟某头部的时候,沾染了姜某的身上的血。由此与嫌犯杜某的供述串起吻合完整的证据链。检方还提出,因为当年的心血做了血型鉴定,没有DNA数据,中年妇女头上塑料袋及上衣上的血迹不能排除可能是混杂存放的第三被害人的可能,应当对中年妇女的短裤进行DNA检验,进一步确定血迹系中年妇女的,最后法医中心还特地补充了两份重要的鉴定意见。
去年5月31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将杜某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2017年1月10日,南京中院已对此案作出宣判,杜某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被告人、被害人家属均没有上诉。第二天上午,被害人姜某的儿子专门到检察院送锦旗,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官,感受到这个职业的神圣和光荣,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失踪家人”找到,被害人家属获10万元司法补助
检方调查获悉,被告嫌犯杜某将两名被害人杀害,由于在南京没有正当职业,没有住房,没有赔偿能力,而两名被害人(舅妈及外甥女)均来自安徽农村,被害人翟某的父母年老多病,被害人姜某三个子女,家庭都十分困难,这么多年为寻找两名“失踪被害人”,花费了不少,符合被害人救助的条件,办案检察官首先与控申处的工作人员联系,将相关救助标准和要求告诉被害人家属,事先让他们开具好相关证明文件,准备好身份资料,一次性办理完手续,共得到10万元司法补助,我们又把钱送到被害人家里,被害人家属都很感激。本案一审判决后,虽然被告人没有能力进行赔偿,但由于检方实施司法救助,并进行了释法说理。
当本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杜胜华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被害人家属均没有上诉。第二天上午,被害人姜某的儿子专门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送锦旗,被害人姜某的儿子激动地说:“我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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