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了,但是也有极少数的人会认为喝酒了不驾驶机动车就行了,其实,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属于违法行为。镇江丹阳市交警大队市区中队近日就处理了一个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从丹阳市新民西路双井巷十字路口的监控画面看出,此时由西向东的直行为红灯,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闯红灯向对面车道驶去,交通协警见状立即拦下了该男子。对该男子进行盘查时发现,该男子行为举止有点异样,这名男子步履蹒跚、神志不清、浑身酒气,初步判断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往岗亭进行进一步酒精含量检测,可是这时该男子竟然撒起了泼。
最终,朱某因闯红灯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被处以100元的罚款。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醉酒后人的意识和行为往往会不受大脑控制,在此时驾驶交通工具不仅会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也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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