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江苏要闻2013-01-22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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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江苏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过去的一年,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扣主题主线,坚持又好又快工作导向,统筹抓好各方面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结构调整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成效显著,改革开放稳步推进,民生得到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主要计划目标任务。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结构调整依然任务艰巨,服务业发展步伐还不够快;消费需求增长乏力,外贸出口仍然低迷;发展环境需进一步改善,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还需下更大功夫。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审查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体现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主要预期目标和总体安排切实可行。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为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增强经济工作的预见性。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进一步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拉动作用,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以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为重点,稳定外贸出口,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三农”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制定和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我省实体经济的发展优势。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快形成区域创新体系,持续提高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眼于追求实实在在和可持续的增长,按照“遵循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工作。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负担。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扩大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重要作用。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有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化解我省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序时进度进一步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注重将投资与产业培育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有效投入,为产业素质的整体提升夯实基础。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进一步加强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有效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更多地关心低收入群众的生活,重视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持政策实施重点更多地向民生倾斜,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

  四、增强计划执行的实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计划执行的约束性,严格按照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注重年度计划之间的衔接,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注重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的衔接,实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按照序时进度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强对计划执行的动态监测,认真研判走势,对完成难度较大的指标要拿出行之有效的举措着力加以推进。做好“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强化监督评估,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落实有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有条不紊地实施,努力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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