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出寝室和朋友出去玩,南京一中专女生小婷裹着棉被从二楼坠落。腰椎骨折伴截瘫就这样发生在了一个 17 岁的花季少女身上。近日,小婷将自己所就读的中专告上法庭,认为学校应当为自己的受伤承担责任。
事情发生在 2015 年 5 月 30 日,因为学校安排了补课,所以即使是周六,小婷也只能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因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课留校住宿在学生宿舍楼。当晚,宿管员查完房后,小婷想要外出找朋友小周玩。当时已经是晚上 11 点多了,宿舍楼大门已锁,且有宿管员在一楼值班。小婷不敢从大门外出,而是在同宿舍同学的陪同下通过二楼一间未上锁的空闲宿舍窗户爬到空调外机上面。
想到要从二楼跳下,小婷自己也有些害怕,同宿舍同学帮小婷抱来被子裹在她身上,小婷回忆,自己是被其同学推落的,但当时在场的同学则表示,是小婷自己跳下的。小婷摔下一楼受伤后,通过手机将受伤的事情告诉了小周,小周拨打 120 急救电话。经司法鉴定,小婷的伤构成了五级伤残。
受伤后的小婷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小婷认为,如果学校不补课,自己就不用逃寝出去玩,自己也就不会受伤。如果学校对空置宿舍上锁,并在窗户上安装防护栏,自己也不会这么轻易地就上到空调外机上从而坠落。小婷要求学校赔偿自己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50 余万。
学校则表示,小婷受伤虽然事发在学校,但受伤完全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和学校无关。
南京江宁法院审理认为:小婷爬上空调外机的行为足以表明其欲通过非常规的危险方式离开宿舍楼的意图。事发时,小婷已经年满 16 周岁,应当对通过二楼空调外机离开宿舍楼的危险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其在空调外机上犹豫以及裹着被子的行为亦表明其对危险性是明知的。
而小婷所说的补课、空置宿舍没有上锁,以及没有安装防护栏,都与小婷受伤没有因果关系。
另外,小婷还认为,自己受伤后学校没有及时送医救治,对此,法院认为小婷受伤后,她本人及同学均没有通知老师及宿管员,学校无法预料到小婷受伤的事实,客观上无法送医救治,加之小周已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所以小婷也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江宁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小婷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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