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校车,关乎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不论是对车辆,还是对驾驶员,要求都十分严格。近日,盐城阜宁警方接到举报,将没有资格驾驶大型校车的两位男子现场控制。经查,幼儿园为了省钱,没有雇佣取得校车资格的驾驶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警方除了对这两位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外,还对幼儿园罚款两万元。
1 月 15 日下午 3 点 40 分左右,民警在施庄镇和阜宁县城境内,分别查获了这家幼儿园的两辆大型专用校车。随后,民警将两名校车驾驶员带回城南中队进行调查,发现两人在这家幼儿园已经驾驶校车四年。据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指导员鲜志强介绍,过去幼儿园采用的是 19 座的面包车,驾驶员是用的 B 证开的,当时他们也办理了相应的校车资质。
之后,幼儿园进行扩招,采买了大型校车,而大型校车的驾驶员不仅要持有 A 证,持有时间还必须要满三年。" 而这两位驾驶员从 B 证升级到 A 证之后,却在驾龄没有满三年的情况下,就驾驶了大型校车。" 鲜志强说,据学校方面解释,因为刚刚买了这两辆校车,资金上比较困难,他们就想省一笔钱,就没有雇佣取得校车资格的驾驶员。
" 孩子们的安全,都不是小事儿,希望学校能够尽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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