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爷爷想把自己的一套房子卖掉,给孙子买新房。近日,他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孙子去卖房子。公证员告诉他,这套房子是他和妻子的共同财产,需要一起来办理公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张爷爷 80 多岁了,十分宠爱自己的孙子。孙子准备结婚了,他就想把自己一套不住的房子卖掉,给孙子买新房。他和孙子来到石城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提供了相关身份证件及产权证。
经过公证人员审查以及对老人的询问,原来这套房子是张爷爷所在单位分给他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出售这套房子,必须要征得张爷爷老伴的同意。公证员要求张爷爷通知老伴到场签字,张爷爷一听立即火了: " 我辛苦工作了一辈子,这是单位分给我的房子,我一个人说了算,跟老太婆有什么关系。我卖自己的房子凭什么要征得她的同意。" 张爷爷认为这是公证员在刁难他,不想给他办理。
公证员耐心地给张爷爷讲了婚姻法中的相关条款,最终老人答应改日和老伴一起来公证处办理。考虑到张爷爷年纪太大,腿脚不便,况且近日南京是暴雪天气,公证人员提出近日上门为老人办理公证。
江苏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网址:http://www.njscgzc.cn
办公地址总部:中央路 19 号(金峰大厦七楼),咨询电话:83232607
迈皋桥分部:和燕路 258 号(地铁一号线红山站旁), 咨询电话:8317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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