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常州第一例老人因暴雪摔伤 可报保险理赔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8-01-2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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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下午2点多,常州市人保3位工作人员来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在暴雪中摔伤的老人陈师傅。尽管陈师傅正在进行手术,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见到了他的儿子小陈,对陈师傅在暴雪中摔倒的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现代快报记者采访获悉,这是去年底常州市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正式启动后,常州市第一例因暴雪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正式进入理赔程序。

人保理赔部工作人员丁先生告诉记者,陈师傅今年约60岁,1月25日在单位门口摔倒了,后由儿子送入医院,因为是肩膀着地,陈师傅左边锁骨骨折。“我们是26日上午接到他儿子的报险电话的,根据程序,要先去了解下情况,再进行确认是不是符合理赔条件。目前初步判断是符合的,和陈师傅儿子约了周一再去进一步了解下。”丁先生说,像这类暴雪中摔倒理赔的事件,一般有几个要素,如天气预报情况、是否为单方事故以及摔伤程度等等。

常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陈师傅因暴雪摔伤能获得保险理赔,得益于民政部门利用福彩公益金为常州市区户籍市民购买的常州市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购买保险项目,由福彩公益金买单,市民不用出钱。

据介绍,去年底,常州市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正式启动,该保险项目包括“自然灾害 公众责任保险”及“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相较以往,保额提高一倍,并首次将巨灾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和雪灾引起的人身伤害责任纳入理赔。

其中,常州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适用于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居民(不受年龄限制);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适用常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自住房屋(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每人每年2元,保障对象为常州市区(不含溧阳)户籍居民共计291万余人及在灾害中因抢险救灾受到人身伤害的非户籍施救人员(非户籍施救人员由市民政局出具施救证明)。

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每户每年2元,保障对象为常州市区(不含溧阳)近111万户籍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其中又分为普通居民家庭和特定居民家庭两类。特定居民家庭是指列入民政低保的家庭。保险标的为近111万户籍家庭户籍所在地自住房屋建筑物(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

龙卷风、飓风、台风、暴风雨、冰雹、雪灾持续48小时作为一次事故;地震、海啸、潮汐、火山爆发持续72小时为一次事故。保险人承诺一旦接到被保险人或保障对象出险报案后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在定损依据双方都明确条件下出具定损清单并交由保障对象签字认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收全理赔材料后,出具案件收讫留置单并于7个工作日内结案,并在赔偿限额内足额支付赔款。

赔偿标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最高可达20万元,“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最高可达10 万元。在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中,特定居民家庭出险后在定损金额基础上增加20%救助费用(最高为每户责任限额*120%)。

民政部门提醒,这两天,雪大路滑,一旦受灾,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居民可在48小时内拨打95518报险。记住,此前要先拨打110留报警记录!

[责任编辑:沭阳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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