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9日上午8时许,高邮警方接到报警,受害人王某称,当日早上6时许,她在高邮市城区一出租屋内被一孙姓男子强奸。
1月28日夜间,她和朋友一起吃饭时认识男子孙某。29日清晨5时许,孙某喝得醉醉醺醺,朋友劝王某送孙某回家,出于好心,王某把孙某送至他租住的房屋内,想不到孙某不让王某离开。王某试图逃离,但是孙某一边用言语威胁,一边对她拉扯、殴打,由于力量悬殊,王某被孙某实施奸淫。
1月31日下午3时许,警方在高邮市区一家具城楼下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归案。经审查,孙某交待,由于自己离异,心存寂寞,乘着酒劲作案,以为王某羞愧不敢报案,自认为“高枕无忧”,想不到还是被抓。警方同时查明,孙某身上“劣迹斑斑”:曾因抢劫、盗窃、强奸、容留、组织他人卖淫被处理。目前,该犯已被高邮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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