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扬州这个男子贩卖了8000多万条个人信息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8-02-1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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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管鑫 记者 臧晓松)不知大家是否留意过,在很多可以发布出售房屋、买卖二手车等广告的网站,为了方便交易,页面上都会留有类似“联系电话XXXXXXXXXXX,王女士”的信息。

对于扬州男子小杨来说,批量采集这些网站页面上的个人信息真的是件特别容易的事。

小杨大学毕业后,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小公司,平时主要帮人设计网站,开发网络营销软件。他发现一些网站在页面上就可以看见大量个人信息,比如手机号码,性别等。

于是,他就想到了开发一款软件,这款软件可以采集这些网站的会员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在网上出售。他给这款软件起了个名字:商客采集器。

这款软件可以采集、抓取网站的页面信息,主要针对有发布联系方式的网站进行页面信息收集,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性别、网站用户发布的消息标题等数据,这些数据信息将被软件整理导出到电子表格中。

他的销售模式也很简单,客户可以单独购买采集好的信息,也可以买软件自己回去下载信息。一条信息的价格一分钱都不到,这款软件也就七百元,买回去可以无限次下载。

广告一发出后,黄某就联系上了小杨,从此成了小杨的大客户。根据指控机关提供的材料,2015年的10月至2016年的10月,黄某通过与小杨购买个人信息及其他渠道获得信息,共出售个人信息8377万条。

对,你没看错,是八千多万条。这么庞大的交易量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关注,很快黄某被抓获归案,小杨也被顺藤摸瓜逮住,一个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网络浮出水面,谭某、刘某、贺某和英某等人亦被追究刑事责任。

高邮法院一审认为,黄某及小杨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据此,高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的?

据分析,有三个主要源头:一是网站漏洞,这是在黑市上流通的个人信息主要来源。国内很多网站存在安全漏洞,如果不及时封堵,每年可能造成50亿至60亿条个人信息泄露;二是针对个人用户的木马病毒、钓鱼网站和伪基站,以点对点的方式盗取个人信息。此漏洞每年可造成14亿条个人信息泄露。三是无良商家的“内鬼”和技术黑客。

[责任编辑:今日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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