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

江苏要闻2013-02-20 08:14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昆山试验区)包括昆山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规划建设的海峡两岸(昆山)商贸试验区。

  国务院要求,昆山试验区要努力打造成为两岸产业合作转型升级的先行先试区、两岸中小企业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两岸交流合作模式创新的示范平台。要着力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推进两岸服务业和金融业合作,争取在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方面实现新突破,形成新亮点,构建新机制。

  国务院同意在昆山试验区实现以下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1)引导和鼓励两岸研发机构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两岸产业技术交流;(2)允许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允许区内企业与台湾地区企业在企业集团内部试点开展人民币借贷业务,允许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在昆山试验区以人民币进行新设、增资、参股等直接投资活动;(3)支持试验区内的外资银行开展两岸金融创新试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营人民币业务;(4)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在大陆证券业逐步扩大对台资开放的过程中开展试点;(5)支持符合条件的贸易企业适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措施:(6)放宽台湾原产地商品检验检疫准入,简化审批手续,推进两岸商品在检验检测、产品认证、技术标准等领域交流合作;(7)研究对昆山试验区的财税支持政策等。

  国务院要求成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部省际协调小组,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昆山试验区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热门推荐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