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39岁的沭阳男子王某某与其前妻发生争吵后,竟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前妻家的沙发上,任其冒烟置之不理,导致前妻家中沙发、空调等家具家电被毁。之后该男子又将前妻名下的轿车点燃,轿车也被烧得仅剩骨架。近日,沭阳男子王某某被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1月15日上午9时许,家住沭阳某小区的业主李佳(化名)接到前夫王某某的电话,称其需要寻找低保本取出100块钱出礼,但是没有找到,向前妻子索要又被当场拒绝,双方发生争吵。随后,气闷的王某某坐在客厅沙发上抽烟,随手就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了沙发上,见烟头冒烟仍置之不理,并驾车离去。途中发现车子没了油,愤怒之中的王某某便拿起打火机点燃了轿车。
“当时我正在气头上,我老婆100块钱都不给我,觉得丢人。心想出礼也没钱,车又没钱加油,不如一把火烧了。”王某供述道,他拿打火机将后车座点着了,后来车内就冒起了大火,但王某某并没有理会,竟然关上车门离开了。
经鉴定,被王某某烧毁的轿车价值人民币34600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议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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