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件中,往往是男人扮演成妙龄少女来实施诈骗,但谁会想到一名“90”后的小姑娘居然把自己反转成“小鲜肉”,一人分饰两角,利用社交软件在网上“撩妹”进行诈骗。3月4日,记者获悉,如皋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颇具戏剧性的网络诈骗案。
被告人马某是一名“90后”小姑娘,却在社交软件上给自己取名“李洋”,同时将性别设置为“男”,并用帅哥照片作为头像。2016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马某以“李洋”的男性身份,在社交软件上分别与被害人许某、曹某谈恋爱,情话连绵。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就开始以开车撞人需要赔偿对方损失、外婆出车祸等理由对被害人许某实施诈骗,在被害人许某催要借款后,又虚构“李洋”的母亲“王萍”,以办贷款替“儿子”还钱需要路费为由,继续对被害人许某实施诈骗,共骗得许某人民币32882元。
如皋法院还查明,被告人马某还同样以开车撞人需要赔偿对方损失、其外婆出车祸等理由,对另一名被害人曹某实施诈骗,共骗得人民币18340元。案发后,被告人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出全部赃款。
如皋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上,被告人马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特别提醒,随着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社交软件在方便我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利用电信网络进行情感诈骗、金融诈骗的情况屡见不鲜,广大网友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切莫轻信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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