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牟霞 赵乐 记者 王瑞)3月9日上午,南京交警五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云南路北京西路路口开展非机动车整治时,一骑电动车男子载着一女子快到路口时,该女子看到民警后迅速下车走向人行道,民警随后在路口将骑车男子拦下,要求其出示身份证配合检查,并告知其存在电动车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供图
然而,男子被拦下后不配合民警检查,不但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也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载人,甚至还质问民警为什么要拦他,并要求民警当场给他看他违法载人的视频证据。“买车时,车辆使用说明上明明写着承载2人,哪条规定说不能带人了?”
在与民警反复纠缠了十分钟后,该男子竟从口袋里掏出水果刀示威,还佯装自己是残疾人。其亮刀示威行为被民警严厉制止后,站在一边被其所载的女子,也上前制止他的行为,但男子仍不配合民警执法,不接受违法载人的处罚,气得坐车女子在一旁直喊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随后,该男子因始终不配合检查,并存在持刀向民警示威的危险行为,大队民警以妨碍执法为由移交属于派出所处理。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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