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花招不断 规避执行严重者可追究刑责

江苏要闻2015-04-2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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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避一笔300万元的执行款,“老赖”郭某先后使出了假离婚、送房产、借用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储蓄卡等招数,万般迷惑执行法官。由此引发的纠纷,先后在北塘法院和滨湖法院经历了民间借贷诉讼、申请执行、申诉、撤销权诉讼等四起官司。3月31日,在北塘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努力下,郭某最终履行了所有还款义务。

2011年,郭某从同学兼好友吴某处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好2013年底前归还完毕,但一直分文未还。2013年12月底,吴某将郭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300万元。2014年6月,北塘法院黄巷法庭审结此案,判决郭某夫妇归还吴某300万元。同年7月28日,经当事人吴某申请,此案在北塘法院进入执行程序。

之所以选择到法院打官司,是听闻郭某夫妻离婚了,吴某感觉郭某要隐匿财产。经查,就在吴某向法院提起起诉的二十天前,郭某与妻子王某协议离婚,且双方约定位于山北镇的房产和瑜憬湾花园的房产全归妻子王某所有,郭某净身出户。2014年6月,北塘法院一审判决郭某夫妇共同还款300万元后,妻子王某没有提出上诉。在其后的执行过程中,她以300万元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是郭某的个人债务为由,向北塘法院审监庭提出申诉,北塘法院于2015年1月9日立案受理王某的申诉。

法院还查明,早在2012年12月,郭某夫妇就将名下位于阳光嘉园的房产无偿赠与儿子郭小某。2014年8月,吴某就此项赠与向滨湖区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法院还从多方调查得知,郭某以其母亲的名义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在这张实际为郭某所用的银行卡上,有大额资金往来,入账金额合计高达50万元,但郭某却分文未履行对吴某的还款义务。

种种迹象表明,郭某为恶意规避执行,鉴于其情节恶劣,法院对郭某处以了15天拘留。

法院告知郭某夫妇,如果没有切实的履行行为,将有可能以“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最终郭某提出将尽量与申请人吴某达成和解,履行还款义务。3月31日,郭某将尾款如数交到法院。这一次,比约定的最后一期还款日期,提前了一周。

法官提醒,我国民诉法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目前,无锡全市两级法院已经对“老赖”建立了诚信档案,布开天网,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法院除了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房产等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外,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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