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鱼贩因未获得安置的店面,便拒绝收回其占道经营物品,并在争执中持刀将一名城管队员砍伤。近日,该鱼贩被移送至金坛检察院审查起诉。
鱼贩朱某,一直在当地一小学附近摆摊做生意。去年7月,当他得知城管局为优化该小学周边市容,准备将附近店面疏导安置别处时,立即租了一店面,想让城管安排其新菜市场店面。但由于他不符合条件,没有获得安排。
去年8月19日早上5点多,朱某将店里的盆搬至门口,养上鱼开始做生意。当天6点,金坛城管执法大队队员巡查时,发现朱某店外出摊,遂劝他不要占道经营,把摊位收回去。但朱某称,只要店面问题解决好,他就不在这里摆摊,同时,右手拿着刀胡乱挥舞。城管队员见此,上前试图将刀夺下,在争执中,朱某将一位城管队员的手指和手臂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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