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一名女子因轻信网友,将其带回家中,与其发生一夜情后,家中财物被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吉某最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2017 年 6 月中旬,吉某在昆山花桥打工期间,通过某社交平台认识了崔某,并在聊天中谎称其是驯兽师,家住上海市闵行区,父亲是工厂老板,家境殷实。二人经过简单的了解,便相约在崔某租住的花桥镇某公寓附近一家餐厅吃饭,后吉某提出了留宿崔某家中的要求,崔某称其当天要上夜班而未同意。
2017 年 6 月 17 日晚 11 时许,吉某在聊天中再次提出想要在崔某家中留宿,崔某表示同意,吉某遂于当晚前往花桥镇某公寓崔某的住处,后二人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下午,吉某谎称头痛不舒服,征得崔某同意后在其家中休息。随后,吉某趁崔某上班家中无人之际,窃得其家中现金人民币 1700 元、apple watch 手表 1 块(价值人民币 1295 元)、黄金手链 1 条(价值人民币 509 元)、黄金戒指 1 枚(价值人民币 1395 元)。
同年 7 月 12 日,吉某与另一个在陌陌平台上认识的女子开房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吉某行为构成盗窃罪,据此,判处吉某拘役 3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 元。
法官提醒,形形色色的社交软件在陌生人之间搭建的平台,背后的 " 藏污纳垢 " 应引起大众的关注,大家常记 " 防人之意 ",莫怀 " 害人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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