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学员宴请酒驾致车祸 涟水一驾校教练将受审

江苏要闻2015-04-2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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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淮安市涟水县某驾校教练员,刘某不但接受学员吃请,酒后还驾车带学员去县城歌厅唱歌,结果途中与一辆货车相撞,致两死一伤。记者今天从涟水法院获悉,检方已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组成合议庭将于近期开庭。

经了解,刘某在案发时从事教练工作仅有2个月,2014年12月24日平安夜,请其饮酒的不是别人,正是准备向其学习驾驶的刘军(化名)。为了陪好刘某,刘军还特意请了4个好友一起陪同。6人吃饭总共喝了2斤白酒,一箱啤酒。酒至半酣的刘某提出亲自开车载大家到县城唱歌。本已超载的车辆又在途中搭载了刘军的另一好友。

事发当晚刘某所驾驶车辆的车速达到110公里/小时,超过行驶路段的限速。结果在行驶至涟水县红窑镇一十字路口转弯时,与一辆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相撞,酿成惨剧,导致学员刘军和其一名好友当场死亡,一人重伤,其余轻伤。经检测,刘某血液中乙醇浓度已经达到130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驶认定标准80mg/100ml。公安机关认定,刘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他本人也受伤入院治疗,因头部受伤,在医院期间甚至记不清母亲及儿子的姓名。因其犯罪后果比较严重,在其经过治疗病情好转后即被刑事拘留。

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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