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沦落到这个地步,都是自己没有坚持原则的结果。”今年一月,原板桥街道副主任尚奋荣在审理他贪污案件的法庭上哽咽地说出这些话,而他的家人也在旁听席上泣不成声。其实,今年47岁的尚奋荣有着大好仕途,但就是因为他面对“朋友面子”,不知道拒绝,而且觉得可以打“人情”的擦边球,最终让自己泥足深陷。 通讯员 雨检 雒呈瑞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上任不久,“朋友”就送来4万元“见面礼”
今年47岁的尚奋荣,2007年1月担任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副主任。除了分管街道部分工作外,还分管街道下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很多建筑公司的老板都想和他“搞好关系”。尚奋荣到任后不久的2007年4月,板桥地区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张某就登门拜访。一阵寒暄之后,张某拿出装有4万元现金的包裹送到尚奋荣面前:“这是见面礼,希望以后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尚奋荣推辞了一番。见张某没有收回去的意思,怀着忐忑的心情,尚奋荣还是收下了这笔钱。
“由于当时急需用钱,同时认为只要不损害集体利益,不拿原则去做交易,收点小钱也不算多大问题。”尚奋荣事后交待。正是这种贪图小利的思想,一步一步让尚奋荣堕入了犯罪的泥潭。
贪欲膨胀,先后又收了“朋友”97万
从第一个4万开始,尚奋荣在忐忑之后,慢慢变得习惯。2007年下半年,桥街街道新建中心村项目,张某得知后找到尚奋荣要求他照顾“朋友”。尚奋荣让张某按正常程序参与竞标。最终,在他的极力推荐下,张某拿下了这个工程。2008年春节前,张某打电话请尚奋荣到他的办公室去坐坐。尚奋荣离开时,张某拿出一个纸袋子,送到了尚奋荣车上。尚奋荣没有推辞。回家一看,里面竟是20万元现金。
此后,每次需要做项目,张某都会找尚奋荣帮忙,且事后送上10万或20万元现金以示感谢。尚奋荣有啥事,张某自然也得表示一番。2009年初,尚奋荣打算买房,张某知道后立即给他送去20万元。当年9月,尚奋荣再婚举办婚礼,又收到张某略表心意的10万元“礼金”。就这样,从2007年到2010年,尚奋荣总共从张某处收到以各种名义送来的贿赂款84万元。除了张某之外,从2008年开始,另一家私营建筑公司老板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也都给尚奋荣送“过节费”,前后达13万元。也就是说,从第一个4万后,尚奋荣又受贿97万元。
心存侥幸,退还部分赃款后被抓
收了百万元赃款,尚奋荣不可能不担心。2010年下半年,听说本区铁心桥街道一位副主任“出事”了,尚奋荣警醒起来,担心自己也会遇到同样下场。他萌生了把收来的钱退掉的想法。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私利占了上风。他抱着侥幸心理,决定只退掉一部分贿款,而且相信“朋友”肯定不会出卖自己。
于是,当年12月,他凑足55万元,还给了张某。这55万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尚奋荣认为,2009年春节前收的20万元,是张某资助他买房的;自己办婚宴时收的10万元,是张某送的喜礼。这些都是出于人情,可以打打“擦边球”。扣除这些钱款后余下的54万元,没有办法说清楚,因此他加了点利息,凑足55万,还给了张某。不过,被抓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尚奋荣表示,以自己和张某的交情,还没到送10万元“结婚礼金”的份上。自己是倒在了“朋友经济”的黑色漩涡里。心存侥幸的尚奋荣终于没有逃过恢恢法网。而经过调查,张某保留着给尚奋荣行贿的证据,即使尚奋荣退还了55万元,但其余的受贿金额,也足以定罪。2015年1月,尚奋荣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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