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网恋成功要结婚,准公公骑车带着小两口置办物品,不想遭遇交通事故,准儿媳殒命。在赔偿了准亲家相关费用后,一家人却收到了准儿媳6岁儿子的民事赔偿诉状。
意外的车祸
去年11月4日,曹生民一大早开着二轮摩托车,载着儿子曹华和准儿媳王红花到镇上逛逛,给两人分别买了双皮鞋后,三人又到家具城看了看,准备置办些结婚用品。
临近中午,三人往回赶。快到家时,曹生民的二轮摩托车突然后轮爆胎。曹生民被爆胎声吓得慌了神,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父子俩无大碍,但王红花却不省人事。路人立即打120将王红花送往医院抢救。三天后王红花经抢救医治无效死亡。
曹家很快与“亲家”取得了联系并积极处理后事。去年11月29日,双方家庭达成了赔偿协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6万元。“亲家”对曹生民的交通肇事行为表示谅解,曹生民也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蹦”来的孩子
曹家家境并不富裕,曹生民一直靠在工地给人打零工维持生活,儿子曹华在上海某大酒店做厨师,收入也不高。去年12月23日,曹生民意外收到了阜宁县法院民事诉状,诉称交通事故中,死者王红花是诉讼代理人吴浩的妻子,并有一儿子吴欣,现已6岁,要求曹生民赔偿吴欣抚养费等。看到诉状那一刻,曹生民只觉两眼发黑:我的儿媳妇竟是有夫之妇?而且还有小孩?曹生民决定一走了之。
阜宁县公安机关多次通知曹生民讯问,均未找到曹生民,便将其列为网上逃犯。2015年2月,曹生民被泰州警方抓获归案。
“网”来的婚事
据曹华讲,他和王红花是在网上认识的。2014年6月的一天,曹华上网上聊天认识了王红花。时年24岁的王红花长相甜美,声称自己一直单身。9月初,王红花约曹华来苏州见面,二人在苏州玩了四天。
10月底,王红花说想去曹华老家阜宁去看看,曹华便让在上海一工地打工的父亲曹生民回来。曹生民急忙请假回家。三人回到阜宁老家。王红花对曹华的家庭很是满意,家务抢着干,一口一声“爹、妈”。曹生民听了很高兴,三人商定就在春节将婚事办了,并通知了亲友。
竟是他人妇
经警方调查,2008年初,家住涟水县的王红花在本地一服装厂上班。经人介绍,与邻村的男青年吴浩相识,两人很快就同居怀孕了。由于王红花时年才18周岁,无法办理结婚手续。2008年11月,双方父母分别筹办了婚宴,次年5月生下一小孩取名吴欣。小吴欣3岁后,王红花便将小孩交由吴浩父母抚养,自己随吴浩到张家港做生意。由于没有经验,多次亏本。一气之下,王红花便回了老家涟水,2011年底以后两人便不再联系。
无奈的结果
今年4月30日,阜宁县法院对小吴欣提起的民事诉讼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王红花的死亡赔偿应为两个赔偿权利人,即王红花母亲和吴欣。法院判定原告吴欣因母亲王红花交通事故死亡所致损失: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吴欣的生活费合计117766元,由曹生民赔偿。
近日,江苏阜宁县法院刑庭对曹生民的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曹生民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判定曹生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文中人名均为化名)通讯员 周立虎 唐修军 记者 冒群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