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男子多年不养母 经法庭调解终达协议

江苏要闻2014-05-2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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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南沈灶镇某村六组90多岁的老人刘学英,虽育有二男三女,但从1981年起,老人就与二儿子郭河生活在一起,而老大郭泉对老人却从不过问,无奈之下,老人将老大郭泉告上法庭。

近日,东台市安丰法庭经过调解,刘学英老人和子女们达成了赡养协议:每年由老大郭泉、老二郭河分别给予赡养费3000元;三个女儿郭兰、郭英、郭平每年各给予1000元的赡养费,平时老人由5个子女轮流照料。

刘老太今年91岁,生有二男三女,均已成家立业。从1981年起,老人就与二儿子郭河生活在一起,老大郭泉从来不问老人的冷暖,连每年的中秋节和春节都不送礼给老人,平时也不登门看望。如今老人年纪大了,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老大依然如故,从来不问母亲的事,照料的重担落在郭河身上。日前,刘老太来到镇法律服务所,请律师代理起诉不尽赡养义务的大儿子郭泉。

法庭受理后,郭泉开始还为自己辩护:认为老人这么多年都是在弟弟郭河家的,年轻时为郭河家创造了财富,因而不赡养。法院对郭泉不赡养母亲的违法事实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郭泉认识到自己确实对不起母亲,当庭认错,并同意与弟弟郭河一起共同尽赡养义务,为母亲养老送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 黄亚妹 徐良观 陈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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