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已婚女伪造离婚证 恋爱骗钱被判诈骗罪

江苏要闻2014-05-2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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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已结婚生子却假以单身身份与他人恋爱,并在“恋爱”期间以父亲生病、过世等由头骗“男友”钱财8万余元。5月21日,该女子李某因犯诈骗罪被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李某系南通人,今年30岁,已结婚并育有一子。因与丈夫关系不好,李某便对外声称已离婚,并制作了假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2014年1月,误以为其单身的朋友小娟帮其做介绍,与被害人何某认识,随后两人以恋人关系交往。因李某承诺与何某恋爱、结婚,何某遂对其十分信任。

1月28日,李某以没钱过年为由向“男友”何某要钱,何某便给了其人民币1000元。随后,2月7日,李某提出要买纪念品,何某便为其购买了黄金手链1根(未能核价),后该手链被李某以2100元的价格销赃。次日,李某又谎称父亲去世,从何某处骗得1万元。接下来连续3天内,李某又陆续以办丧事钱不够、为父亲买墓地、奶奶身体不好、招待亲戚等为由从何某处累计骗得7万元。至此,贪心不足的李某仍未收手,两天后,李某又接着以奶奶去世为由向何某要钱。此时,李某如此频繁的要钱行为引起了何某的疑心,何某经打听发觉受了骗,遂立即报了警。

2014年2月14日,李某被通州区公安局抓获归案,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记者 李波 通讯员 俞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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