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和腹部没变瘦不说,两小腿还变得粗细不一
中国江苏网5月24日讯 溧阳市民芮女士花费12.1万元在当地一家美容养生馆接受瘦脸、瘦腹、瘦腿的“三瘦”美容服务。可令她失望的是,瘦脸、瘦腹毫无效果,进行瘦腿疗程后,两腿发酸、左小腿出现硬块,后来两小腿竟粗细不一。芮女士一怒将美容院告上法庭。溧阳法院一审判决美容院全额返还美容费12.1万元。双方都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近日,双方在二审中达成和解。
整个疗程下来,没见效果只见副作用
芮女士是这家美容养生馆的老顾客,曾多次接受该美容院推荐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2012年,芮女士在美容院工作人员的推荐下,接受了瘦脸、瘦腿、瘦腹的“三瘦”美容服务,三项美容费总计12.1万元。
之后,按照美容院提供的计划,芮女士陆续打了“瘦脸针”、“面部脂肪扎针”、“腹部溶脂针”及“小腿瘦肌肉疗程”等服务。但是,整个疗程下来后,芮女士发现瘦脸、瘦腹等项目迟迟不见效果。不仅如此,瘦腿项目出现了强烈的副作用,主要表现为两腿发酸、左小腿出现硬块。
起初,芮女士去美容院咨询,美容院答复这是正常反应。可芮女士等了一段时间,反应仍不见消退,不得不去正规医院就诊。
经医生诊断,芮女士左小腿内侧脂肪层与肌肉层之间有异常回声,且出现两腿粗细不一的情况,应该是美容后的不良反应所造成。
多次索赔遭拒,一怒告上法庭
之后,芮女士拿着医院的诊断书,多次找美容院要求赔偿相关费用,但遭到美容院拒绝。无奈之下,芮女士将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该美容院承担全部责任。
芮女士认为,这家美容院行为构成欺诈,并造成身体损害,要求返还美容服务费,并再赔偿一倍费用。
而美容院经营者杨某辩称,美容院是经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者,美容服务行为完全合法。芮女士接受瘦腿服务后半年后才检查发现左小腿内侧水肿,这一症状与美容院提供的瘦腿服务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拒绝赔偿。
溧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美容院为芮女士提供的三项美容服务应认定为医疗美容服务,而从事医疗服务的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杨某经营的美容院不具备医疗执业资格,违反相关法规,应认定为无效。芮女士作为一名老顾客,跟美容院关系密切,在接受服务时对该美容院没有取得相关资质一事应有所察觉,因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