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违建违法用地问题 6名责任人被行政记过

江苏要闻2014-06-0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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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讯(通讯员 吴德 记者 黄昆)昨天下午,市纪委、市督查办发出“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的第13号问责通报,南京地铁、江宁区谷里街道等单位2起违建转租、违法用地问题的6名相关责任人被集中问责。

〉〉〉具体问责情况

新街口地铁违建层层转租

【问题直击】4月15日,多家媒体曝光了新街口大洋百货旁地铁地块违建问题。经查,媒体报道的新街口“最大违建”位于秦淮区中山南路16号,地处东方商城与大洋百货之间待上市出让的5372平方米经营用地上,系原地铁一号线、二号线施工单位遗留的4栋施工用房,建筑面积1742平方米。

2011年5月,南京地下铁道总公司将上述地块委托给原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现为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在等待挂牌上市阶段,实业集团于同年6月将该地块出租给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地铁时光文化传媒公司经营停车场,租期2年。

当年7月,时光公司将其中临街的一处建筑物以“用作名品展销”的名义,转租给南京中亿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约定租期5年;中亿随即转租给赵某,赵某又陆续转租给8家承租户作为商铺经营。

实业集团作为受地铁总公司委托经营地块的出租方,在承租方明显违约转租并改变用途时,不及时制止或终止合同,任其发展,导致建筑物被层层转包,合同到期直至市督查办核查时,实业集团仍未能收回,严重影响了地块清理时建筑物拆除以及按时挂牌出让工作的正常开展。

【处理情况】给予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经营部部长陈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暂停其经营部部长职务,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扣减其相应薪酬;给予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箭党内警告处分,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扣减其相应薪酬;给予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吴群诫勉谈话处理。

地铁集团对时光公司违反合同造成严重后果及重大损失的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一步调查和追诉;有关部门对该违建地块存在的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方面问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待进一步调查后再作处理。

江宁谷里养猪场变温泉

【问题直击】4月10日,媒体报道了江宁谷里街道养猪场变身温泉项目问题。经查,2007年,南京敏涵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谷里街道石坝、柏树两社区分别签订集体土地租地协议,投资兴建生猪养殖基地。2011年,江宁区整治污染企业,该公司按要求中止了生猪养殖,但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对生猪养殖基地进行改造,修建经营性温泉洗浴项目,其中改建休闲用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房共占用集体建设用地20.35亩;修建停车场、休闲室、游泳池、展示厅、会议室等设施共占用集体农用地11.73亩。

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谷里国土资源所对敏涵公司违法用地行为虽进行了告知并下达了制止文书,但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和查处;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作为违法用地监管主责部门,对谷里国土资源所监管失职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谷里街道作为辖区内国土资源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谷里街道办事处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处理情况】给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戚荣建,江宁分局谷里国土资源所所长黄镇,谷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陶杰东行政记过处分。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对敏涵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依法没收和拆除所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经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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