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不堪家暴起诉离婚 法院发人身保护令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8-06-18 08:54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不堪结婚12年的丈夫长期家暴,南京一女子向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谁知在诉讼过程中,她的丈夫仍不思悔改,继续威胁、打骂她,法院查实后向这名女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准许离婚。现代快报记者从浦口法院了解到,如果女子的丈夫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2000年,刘女士与范某在网上谈起了恋爱,5年后登记结婚,两人育有一子。结婚后,夫妻俩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刘女士也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称,范某对她实施家暴。

2017年1月,无法忍受的刘女士诉至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范某继续威胁、打骂刘女士。同年5月,刘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将病历和报警记录等证据提交了上去。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范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并认为这对夫妻屡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关系恶化,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准许离婚。

法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家暴问题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等。本案中,法院向刘女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范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承担相应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浦研 刘遥)

[责任编辑:爱你]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