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85后”的年轻人,却想通过贩卖冰毒“快速致富”,第一次出手的他们,就购买了两公斤毒品。来南京贩卖前,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不坐飞机坐大巴、“货物”不随身带、遇到警察眼神要淡定……
机关算尽,也没躲过法律的惩戒。6月26日国际反毒品日之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贩毒案件,昨日共有三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有一人被判死缓。
“岗前培训”:遇到警察要淡定
这是4个“85后”,最小的邓某几乎是个准90后,他们组成了运输、贩卖链条。1987年出生的赵某是云南人,年纪不大,却已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牢狱没有对他起到惩戒作用,反而让他在看守所里认识了比他大两岁的杨某。出来后,他们经常联系,并最终一起搭上“贼船”。
去年夏天,在厦门打工的赵某手头拮据,习惯了不劳而获的他想到了贩毒。在一个群里,他结识了上家“小林”。第一次贩毒,赵某胃口就很大,以每公斤5.5万元的价格买了两公斤。一位南京的下家提出以每克120元的价格购买,赵某觉得很有赚头,拉上两个小兄弟:邓某和杨某。
尽管自己是第一次贩毒,但赵某显得比杨某、邓某更为老到,还给比他大两岁的杨某做了岗前培训:买两个包,一大一小,毒品夹在中间一层;坐大巴不坐飞机火车;毒品不要随身,像普通物品一样放在行李架上,用余光看好;看到警察不要慌张,眼神要淡定……
培训完毕,去年7月的一天,杨某邓某带着货品坐上大巴,赵某坐飞机来到南京汇合。在建邺区一家宾馆,三人分装好毒品后,找到了位于南京河西的一个小区顺利交易。3万元赚到了手,赵某三人轻松地逛起街来。赵某给邓、杨两人各自买了部新手机,又添了一身新衣服,这才回宾馆睡觉。但新手机还没来得及用,当晚,三人就在宾馆分别被警察擒获,一起被起获的,还有分装好的冰毒。
辩护焦点:第一次贩毒能否从轻
昨日上午,四人迎来对自己命运的宣判。赵某辩护人曾提出,赵某是第一次涉毒犯罪,而且绝大部分毒品被当场缴获,后果尚不严重,建议对其从轻处罚;而邓某辩护人也提出,邓某只运输毒品罪,而非贩卖、运输毒品罪;另外,杨某、邓某辩护人都认为,他们俩是从犯,建议从轻处罚。
对此法院认为,赵某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属于系累犯,主观恶性较大,毒品数量大;而毒品运输到南京后,邓某明知是贩卖毒品,还帮忙称重和分装,其行为应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因此对以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上午11点钟左右,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死刑,邓某被判处死缓,另两人也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
(通讯员 施中轩 金陵晚报记者 董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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