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实习期上高速 还抱着狗开车被交警查获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8-07-09 08:44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男子实习期上高速 还抱着狗开车被交警查获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仇建新 记者 林清智)7月7日晚上,一名男子独自驾车从扬州到镇江,在高速公路上,他竟抱着爱犬开车。经过扬溧高速镇江西收费站时,他的这一行为被镇江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交警发现,该男子还处在实习期。8日下午,警方通报了此事详情和处理结果。

记者从镇江交警高速二大队获悉,7日晚上6时48分许,该大队民警叶迁在扬溧高速镇江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扬州号牌的轿车正驶出收费站,驾驶员面部旁还有一个物体遮挡,民警便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民警走到该车驾驶室旁边后发现,车上只有司机聂先生一个人,一只小型宠物犬趴在聂先生肩膀上,聂先生用左手环抱着。

民警指出,聂先生驾驶机动车抱着宠物犬影响安全。随后检查驾驶证时,民警还发现,聂某竟然还在实习期。民警告知聂先生,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因“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一违法行为,他要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与此同时,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聂先生要受到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最终,民警对聂先生合并处罚250元并记2分。

事后,民警告诉聂先生,他回扬州只能从镇扬汽渡回家,或者找一个有三年以上驾龄的朋友陪同。

民警提醒,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员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车时不得有吸烟、打电话、向车窗外抛撒杂物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否则都将受到处罚。

[责任编辑:myedi]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