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通讯员 江景轩 房蓓 记者 杭程)为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着力纠正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交警支队重拳出击,大力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整治。
2018年7月20日下午,陈某驾驶银色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晓山路,因未系安全带被正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马晓东拦停。面对询问,陈某称刚吃完午饭肚子太撑,系安全带勒得慌,并指责交警小题大做。再此过程中,细心民警竟发现陈某口中散发酒气。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
据了解,陈某当日中午应约参加好友聚会,席间一时兴起几瓶冰啤酒下了肚,虽知道酒后开车是违法行为,但眼看烈日当空,自以为交警估计也在避暑,于是心怀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查个正着。
民警提示: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以五十元罚款。
2、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众所周知,正确使用安全带,在交通事故中可以将受伤几率大幅度降低,驾车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希望能引起驾驶员的足够重视。
3、夏天酒后驾驶更危险!由于夏季天气炎热,人体温度相对较高,驾驶人饮酒之后,被吸收如血液中的酒精到达全身各部位速度加快,受影响最大的是大脑。导致思想不集中,判断力下降,因而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放应迟钝。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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