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怀揣10元“失踪” 警方找到她时发现…

江苏要闻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2018-08-10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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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

身上只有10元钱,

彻夜未归,

手机也一直失联……

近日,

扬州江都警方接到一对夫妇报警,

称自己的女儿小薇失踪了……

小薇老家在徐州,上初二,父母长期在江都包田种粮。事发当天下午4点,小薇只带着10元钱,骑着一辆电动车出门去玩,至次日下午未归,给其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有人接。

心急如焚的父母报警后,

民警迅速进行了走访调查,

获悉小薇当天骑着电动车来到大桥镇,

并以500元的价格将电动车出售。

随后,小薇在大桥乘坐一辆三轮车来到了江都,并坐上了一辆江都开往浙江海宁的大巴车。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大巴车在浙江嘉兴服务区停车休息时,小薇转乘了一辆苏州开往贵阳的大巴车。民警迅速与浙江高速交警联系,最终在杭州境内追到了小薇,顺利将小薇交到了父母手上。

问询后,民警得知小薇是离家出走。“我想出去打工!”小薇说,自己学习比较费力,与其“浪费精力”上学不如出门打工挣钱,见见世面。于是,小薇用卖掉电动车的钱,踏上了奔赴贵阳的路途。

江都和贵阳相隔千里,

为什么要几经辗转去贵阳打工?

民警调查了解到,就在不久前,小薇认识了在贵阳读书的大学生李某。李某是贵州人,父母长期在江都打工,暑假后,李某来到了江都,并与小薇从网上结识。同是外地人在江都,两人有很多共同话题。相谈甚欢后,小薇对李某描述的“外面的世界”心怀憧憬,便想去外边看看,目标就选择了李某上学的贵阳。

“真是太感谢警察同志了,麻烦你们了!”与女儿团聚后,小薇的父母再三道谢。民警也对小薇其进行了说服教育,告诉她什么年纪做什么事情,上学的年纪一定要好好读书,而且法律也不允许企业雇佣未成年工作。

警方提醒广大家长,

青春期的孩子往往比较叛逆,

父母要与孩子加强沟通,

履行好监管职责。

[责任编辑:我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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