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祖孙俩去游泳馆 还没进门却弄得浑身伤

江苏要闻扬州广播电视台2018-08-1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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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炎热,游泳池成了家长带孩子避暑的选择。

近日,家住扬州市区的成女士花了400元,在骏和玲珑湾给儿子办了张游泳卡。谁知,儿子才去游了一次,就出事情了!

马蜂窝惹的祸

前几天,成女士的儿子去骏和玲珑湾游泳,刚进门时,就看到门口有个很大的马蜂窝,等孩子拿着游泳圈进去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马蜂窝里突然飞出了好几只马蜂,对着孩子就蛰!孩子头上、嘴巴上、手上都被马蜂蜇了,身上还有脓包,伤口也一直没有消肿。

成女士说,被蛰的不光是自己的儿子,送孩子去游泳的奶奶也一同被蛰了!

扬州祖孙俩去游泳馆 还没进门却弄得浑身伤

出事后,游泳馆的工作人员态度还不错,立即将祖孙二人送去医院救治!成女士说,这件事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孩子现在对游泳有了心理阴影,说什么也不愿去游了。成女士心想,出了这样的事情,游泳馆也脱不了责任,于是就想把游泳卡退掉!

扬州祖孙俩去游泳馆 还没进门却弄得浑身伤

但是游泳馆老板的态度非常强硬,坚决不肯退!成女士想退卡却吃了闭门羹,于是就找到了记者寻求帮忙。

记者随后和成女士一起来到了骏和玲珑湾游泳馆,不巧的是大门紧闭,于是记者只好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负责人。

负责人回复

游泳馆严老板对此回复说,小区门口这个区域和泳游馆并没有关系,之前他们就和物业反馈过马蜂窝这个问题,物业一直拖着没有解决,这才发生了这种事情。这件事情他们原本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他们已垫付了祖孙的相关医药费,想要退卡不可能!

那么,这种情况,游泳馆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成女士想退卡,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记者对此咨询了律师~

律师这样说

律师介绍,首先要看双方在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遭受第三方伤害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约定,当然可以解除合同,退还相应费用;如果没有约定,虽然游泳池经营者具有一定的过错,但达不到违约的行为。游泳池周围蚊虫本来就很多,家长作为监护人,对游泳池的环境做出合理的评估后依然选择办卡,成女士对孩子的受伤也有一定的责任!

律师说,对于成女士的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游泳馆对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按照律师的说法,成女士退款的事情法律并不支持。但是,在医疗费用这方面,成女士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好在小区内马蜂窝已经去除,也算是消除了隐患。

[责任编辑:擎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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