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刘老师”猥亵儿童视频案嫌疑人去年已被抓

江苏要闻扬子晚报2017-08-17 07:25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持续引发了公众对此类案件的关注,一组冠以“江苏刘老师,媲美欣”名头的性侵儿童系列视频,最近也在网上疯传。众多网友十分愤慨,纷纷向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下称“江苏网警总队”)的官方微信、微博举报,希望警方将这个侵害儿童的禽兽揪出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原创

通讯员 李春丽 王慧珍 实习生 丁笑宇 宋菲 韩琪

紫牛新闻记者 于英杰

8月16日晚,江苏网警总队通报,该案去年3月即已破获,视频制作者、上传者分别为外省人蔡某和江苏人朱某。

【最新通报】

“江苏刘老师”猥亵儿童视频案去年即破

8月15日,江苏网警总队接多位网友举报,网络流传一标题为“江苏刘老师媲美欣”猥亵儿童系列淫秽视频,希望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江苏网警总队8月16日通报,该案去年就已经破了。据介绍,2016年3月,江苏“@淮安网警巡查执法”在办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中发现,朱某(男,江苏淮安人)在网上下载打有“刘老师”水印的多部猥亵儿童淫秽视频后出售牟利,后该系列视频被购买者命名为“江苏刘老师系列”。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发现,视频制作人为蔡某(男,外省人,网名“刘老师”)。目前,朱某、蔡某等人均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现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蔡某、朱某两人所涉案件已由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不日将宣判。江苏警方之所以没有在去年3月破案时就公布案情,是因为该案涉及到大量未成年人,不少儿童受到侵害,出于保护他们隐私的目的,没在当时公布。如今这组视频再次热传,网友们就此举报,于是公布部分案情。

【紫牛调查】

“江苏刘老师、媲美欣”性侵儿童系列视频案去年已经破获,为什么近期网上再次热传,这些新的视频从何而来,这类通过网络拍发儿童不雅照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惩处……

新热传的这组视频从何而来,上传者何人?

紫牛新闻调查发现,名为“江苏刘老师,媲美欣”的性侵儿童视频共75部,被性侵的数十名儿童,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猥亵不同女童的画面,不堪入目。各类论坛根据自身需要把这组系列视频分装,赚取关注度,抑或牟利,下载或浏览的人多为“恋童癖”。

这组性侵儿童的系列视频爆出来后,引发广大网友们的强烈声讨。既然江苏网警总队通报说该案去年3月就已经破了,这意味着网传的这组视频实为上述旧案通报中的涉案视频。

紫牛新闻记者通过搜索引擎发现,网上新出现的这组名为“江苏刘老师,媲美欣”的视频,最早于2014年在网上传播了,2016年沉寂一段时间后,今年暑期又死灰复燃,尤其在8月份,微博大V“@作家陈岚”曝光南京南站猥亵儿童事件之后,这组视频传播速度更加迅猛。

根据举报,新的视频源头之一是网络论坛“西边的风”。这是一个童模论坛,上面有大量未成年人的照片,包括不雅照片。不过,目前该论坛已被查封。

西边的风网站已经被查封

“江苏刘老师”猥亵儿童视频案嫌疑人去年已被抓

随后,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一名爆料者。据他透露,“西边的风”童模论坛在三四年前出现,上面有不少售卖幼童视频、图片资源的链接,还有很多见不得人的事情。

虽然目前“西边的风”论坛已被关闭,但有人将部分内容截图公之于众。网友“小党”曾购买邀请码潜入其内部,发现网站有大量儿童恋足内容。更有甚者,孩子在家长的带领下脱去衣服拍摄视频。

8月16日,紫牛新闻找到了“西边的风”管理员吴某的联系方式。吴某在沟通时表示,他与“江苏刘老师”没任何关系,被网友“人肉”感到十分委屈。他说“江苏刘老师”是冒充他的,并强调他拍摄的视频是按剧本进行的,经过家长和孩子同意的,并无不雅的内容。

“江苏刘老师”猥亵儿童视频案嫌疑人去年已被抓

但对于这组性侵儿童视频为何出现在吴某的论坛上,他作为管理者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等关键问题,他明显回避,并表示晚些时候再接受采访。不过,当晚紫牛新闻记者致电吴某时,对方电话已处于无法接听的状态。截至紫牛新闻记者今晚9:50发稿前,吴某回复紫牛新闻,他刚跟郑州当地警方接触过,就此事接受警方询问。

据紫牛新闻了解,“西边的风“所在地的郑州警方接到网友举报后,今天傍晚已对其进行调查。

新热传截图中两男子是“江苏刘老师”吗?

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西边的风”只是这组视频热传的源头之一。在江苏警方去年3月破获“江苏刘老师”性侵儿童系列视频案后,此前下载该视频的人发现市场有需求,又开始上传到各类网站卖钱。

据介绍,“刘老师系列”是外省人蔡某制作的,他自称“刘老师”制作了带“刘老师”水印的性侵儿童视频,发到境外的色情网站上。江苏淮安的朱某发现后跟风下载,并在许多网站上销售。很多人分不清谁是“刘老师”,于是将朱某称为“江苏刘老师”,把这组视频命名为“江苏刘老师系列”,或“江苏刘老师,媲美欣”系列。不过,两人都不是老师。

紫牛新闻得知,所谓的“欣”,其实是一部更早的高清性侵儿童视频的名称。“江苏刘老师”系列是蹭了这个热点,传播时自称“媲美欣”。

至于新出现的这组视频截图中猥亵儿童的两名男子,经紫牛新闻确认,并非原视频的制作者、传播者蔡某、朱某,而是被人上传视频截图时张冠李戴的,实际另有其人,至于具体身份,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新型猥亵儿童犯罪

不实际接触,网络远程也构成猥亵儿童

随着网络深入生活,猥亵儿童犯罪不再依赖于物理空间,而是通过网络出现许多新的特点。日前,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青办理了一起罕见的利用网络唆使未成年少女拍摄女童裸照案。

2016年11月,徐州云龙警方接到举报,将通过网络聊天威胁15岁女孩小雅(化名)并索要隐私裸照的网民、徐州铜山人周某抓获,在周某家中查获“百度云盘”内存储的16个文件,全是未成年少女裸照,除了涉及小雅外,还有名叫“大红”(化名)的少女。在标为“大红”的文件夹内,出现一名貌似八九岁女童的裸照。

经过调查,警方确定“大红”的真实身份是一名16岁少女,与周某网络聊天半个多月,前后接收周某发的800多元红包,应周某要求拍摄、发送了大量自己的裸照。但更过分的是,应周某一再要求,拍了8岁妹妹小红(化名)的隐私部位不雅照。公安机关邀请云龙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今年初,检察机关以周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批捕。

“周某教唆大红对8岁女童的拍裸照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青说,周某没对小红实施直接的身体接触,与传统的猥亵儿童犯罪手段不同。

29岁的周某中等身材,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周正,看上去完全不像干这种龌龊事的人。他交代,开始大红不愿拍她的妹妹,小红也不愿做这种事,觉得羞耻。他就不断发红包甚至威胁,最终在他一步步“指导”下,大红趁小红睡着拍了裸照。

他交代:“我不相信女性,谈过几次恋爱,屡遭背叛。和前女友生了个女儿后,前女友又跑了。我就想报复,想宣泄。”

吕青指出,与传统的猥亵儿童犯罪手段不同,周某利用网络实施猥亵女童,虽然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但也满足邪恶欲望,对被害女童、对其家庭、对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理应受到刑法的制裁。

日前,经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周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猥亵儿童、利用网络传播各类儿童淫秽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网友不浏览、不传播淫秽信息,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传播网络正能量,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专家呼吁

对性侵未成年人应加重刑事处罚

近年来,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恶性事件不断出现,甚至发生大量通过网络实施性侵儿童的新型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关专家为此呼吁,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处罚,为孩子们筑起一道真正安全的防护网。

据介绍,按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特别提到,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专家指出,根据该规定,犯罪分子只有在“聚众或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能被判处5年以上徒刑。在专家看来,这两个法定加重处罚情节有点狭隘,不足以对猥亵犯罪起到惩罚和震慑的作用。比如徐州云龙检察院公诉的这起猥亵儿童案中,犯罪分子就是通过网络教唆,对小红实施猥亵的,他与受害人小红之间并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直接接触。事实上,多次猥亵儿童或者猥亵多个儿童,给未成年人造成的身心伤害,某种程度上并不比奸淫幼女差多少,但后者的刑事处罚远重于猥亵儿童罪。所以,建议在立法层面加重对猥亵儿童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比如对猥亵儿童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增加“判处无期徒刑”的规定。

[责任编辑:龙腾盛世]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