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新闻网-盐城晚报讯 “一名押运员的资格证是变造的,另一名押运员的资格证是假的”。8月19日夜间11点多,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东台服务区查获两辆“问题”危化品运输车。
事发当夜,一大队民警在东台服务区对危化品车辆专用停放点内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的驾乘人员面露慌色,检查证件时民警发现驾驶员证件齐全,但押运员的资格证却被民警看出了破绽。驾驶员和押运员随即被民警带回高速一大队大队部,作进一步调查。就在民警查获该车不久,民警检查另一辆危化品运输车押运员的资格证时,发现该车女押运员的资格证竟然是假的。
经上网比对,最终民警确认第一辆被查车辆押运员支某套用河南省魏某某的资格证,将资格证上魏某某的照片撕下,而后粘上自己的照片企图应付警方的检查。
询问中,危化品车驾驶员魏某交代,事发当天他的车装载了近30吨苯胺(毒性分级:高毒),从山东寿光运往南通如皋。车上的押运员是魏某的弟弟魏某某,因魏某某临时有事,魏某便拿来魏某某的资格证,找办假证的人将自己小舅子支某的照片换上去,并盖上假钢印。
而面对民警的询问,第二辆车女押运员李某的回答更显荒唐。李某承认自己是该车驾驶员的妻子,当天下午,从常熟装载近30吨双氧水送往我市滨海县。假证是李某十多天前在河南老家制作的假证。民警随机问李某几个有关危化品车出现故障或发生泄漏应如何应对处置的问题,李某一个也答不上来。
负责办理此案的高速一大队民警周康告诉盐城晚报记者,违法人员之所以采用这样的方法对应检查,说到底都是利益驱动。一名持证上岗的押运员月工资数千元,而驾驶员或车主为了节省开支多挣钱,往往让自己的妻子、兄弟或其他近亲陪同押运。如未能合法考取资格证,便铤而走险变造、制作假证来应付检查。这样的违法行为,其实危害是非常大的,一旦危化品车发生泄漏,押运员根本无法配合驾驶员一起进行合理处置。
那么,这两名冒牌危化品运输车押运员以及驾驶员将面临什么的的处罚呢?周康给盐城晚报记者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目前,这两起违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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