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被判罚金5万

江苏要闻2014-08-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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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莫名收到各种关于房产中介、办假证、民间贷款的短信,发件人号码多变不易使用手机软件拦截,有的信息是半夜一两点中发送过来,这让不少市民苦不堪言。铜山区公安局的民警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将目标锁定在一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昨日,铜山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回徐开公司帮客户群发短信

团伙中的带头人杜某今年24岁,沛县人,高中毕业后先后来到苏州、上海的网络公司打工,接触到一些新鲜的网络技术。2012年10月,他辞掉在上海的工作,回徐创业,注册徐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带着自己的朋友张某开始干了起来,公司规模慢慢扩大,逐渐从两人发展至九人。杜某原本设计的公司业务范围包含网站制作、程序设计、短信群发,但是实际经营以后才发现,只有短信群发才能吸引到客户。

根据在上海的一些工作经验,杜某很快在网上找到多家出售短信平台的公司,他多方比较,选定了一家上海的公司,以6000元的价格买下一个平台。该平台内又可以设立很多的账户,如果有客户需要群发短息,杜某就会设立一个账号,并根据客户的充值情况,提前设定好短信数量,接下来客户就可以登陆平台,通过系统给目标人群发送短信。

购买客户信息倒卖赚差价

去年5月份到11月份,通过在各种群、贴吧发小广告的方式,该公司在短时间内获得不少业务,但这其中更多的客户仅是将信息编好,希望该公司进行业务推广,这就需要该公司提供大量的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供客户选择,相应的这个业务的收费也会更高一些。根据杜某的交代,公司不仅前期需要花一笔费用买下平台,而且后来每条发短信还要给上海的公司三分八的提成,而自己收取客户的短信费一般是每条四至五分钱,靠赚取中间差价挣钱,因此就需要大量的发送短息,以量代价。

至于公民的个人信息,公司里就只有杜某和业务经理张某二人掌握这方面的资源。对于信息的来源,杜某称一共分为三个,第一部分是自己在上海上班时通过网络下载,然后一直保存下来的,主要是外省的一些企业法人信息;第二部分是和张某一同从网上买的,涉及徐州的楼盘、车辆、企业法人等信息;第三部分是从一网聊好友袁某处购买的,涵盖徐州数个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袁某是在帮一家公司修电脑时无意间发现的这些业主信息,顺手发送到自己邮箱,对于后来萌生出售信息牟利的想法,袁某在庭上表示也是后悔万分。

据查明,杜某从袁某处购买1.02万条客户信息,杜某、张某从网上购买4.9万条客户信息。

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8月19日,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单位徐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杜某、张某、袁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这是我市审理的首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被告单位徐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杜某、张某也因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文新通讯员邓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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