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时捷车主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被罚
保时捷车主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被罚
今天,8月29日上午,南京四桥高速公路大队民警查获一辆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南京高速四大队韩警官在四桥高速主线收费站执勤时,拦下苏K50***一辆粉色保时捷越野车,民警发现该车在车管部门登记的系白色,而车身已经被改成粉色,颜色十分抢眼。车辆驾驶人陈某系该车车主,陈某称:之前的白色总感觉不好看,于是就将车辆重新漆刷成比较抢眼的粉色,更改车辆颜色后,陈某对现在的粉色十分满意。殊不知,根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车主擅自改变车身颜色须要到属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而陈某对此项规定表示并不知情,然而在韩警官与陈某的对话中,陈某表示之前因为车身颜色也被交警检查过,交警已经提醒陈某须至车管所办理车身颜色的变更登记,但陈某一直没有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韩警官对车主陈某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尽快办理颜色变更登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改变车身颜色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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