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姚伟 郑冰 记者 陶维洲)出生于1996年的元西(化名),曾因犯盗窃罪先后服刑4次。近日,他又因盗窃罪 " 五进宫 ",经江苏淮安检方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八千元。
2015年1月,18周岁的元西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至 2016年11月短短的1年半时间,元西又因盗窃先后3次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刑期,每次刑满释放不到一个月即因再次盗窃作案被抓获,所盗物品累计价值4千至1万元不等。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0日,元西第四次刑满释放。获得自由的元西在一周的时间内疯狂作案6次,盗窃共计价值人民币6422元的电动车6辆,赃物被其分别以150元至200元卖给废品收购站、电动车修理店。卖车时,元西根据收购者的要求,老实地提供了真实姓名及手机号。5月16日,元西被公安机关抓获。
刑拘期间,元西为制造自己不满足收监条件的事实,妄图获得保外就医机会,以其暗藏于内裤带上用于盗窃的金属丝戳己腹部,导致急性腹膜炎,经医院急救后脱离生命危险。6月23日,其被依法逮捕。之前盗窃犯罪被抓获后,元西曾有以吞食异物的方法进行自残的历史,被公安机关送医取出异物,其妄图逃避打击的愿望,一次次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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