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智玉超 记者 姜振军)"我们镇上一家快餐店里竟然有鳄鱼卖,我们怀疑有问题。"近日,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有居民举报称。现代快报记者从当地警方处获悉,该鳄鱼为养殖食用的,而且快餐店有相关手续,居民不必担心。
盐城大纵湖镇的快餐店里发现鳄鱼
8 月 31 日下午,盐都区公安局大纵湖派出所民警梳网清格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大纵湖镇小街上一快餐店里有一只鳄鱼。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孙林立即带领辅警赶赴现场。
"鳄鱼不大,嘴被胶带封死,没有安全隐患。"民警了解得知,该鳄鱼是快餐店老板从盐城市区鹿鸣路一家酒店花 4000 余元购买的,准备转手卖给其他饭店赚个差价利润。经过测量,此鳄鱼 1.6 米长,35 斤重。
饭店卖鳄鱼手续是否齐全?派出所民警立即和治安大队联系,后向盐都区农委、区渔政部门报告。"经农委和渔政部门调查,该鳄鱼非野生鳄鱼,是饲养食用鳄鱼。"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经过调查,被举报的大纵湖镇快餐店老板有饲养证,可以在市场上购买饲养的鳄鱼,及时消除了群众的疑虑。
(盐都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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